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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称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工系列 中、初级专业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8浏览:12882次作者:来源:

各有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企业政工职改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区企业政工专业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2023年度政工系列中初级专业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

(一)全区各级企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党的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办公室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中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等。

以下情形人员不得申报:

1.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

3.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5年内有过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4.在申报过程中被发现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成果,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自申报当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累计两次的,终身不得申报。通过上述手段骗取专业职务资格者,撤销其专业职务资格,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

二、申报途径

)申报人应通过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企业政工人员应严格依据企业政工专业职务资格评审条件规定及人事档案管理关系,由所在企业和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查推荐,并经各级管理部门和职改部门逐级审核后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如未获下放授权权限的,需报自治区国资委职改办审核,报送至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北投集团职改办)。

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同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同级别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中直驻桂企业或外省驻桂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的专业职务人员,应根据本单位(系统)统一渠道申报,同一年度不得多种渠道申报。如选择通过北投集团职改办评委会申报的,由申报人员所属的中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他有权限的单位出具授权或委托函(模板见附件1),报北投集团改办后,按着自治区相关评审要求申报评审

三、申报评审条件要求

(一)申报条件和政策依据

凡符合上述评审范围、对象的人员申报政工师专业职务资格,评审条件按《自治区企业政工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自治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高、中、初级专业职务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企政职字〔2023〕1号)的规定执行

除相关政策文件及本通知另有规定外,企业政工人员申报、推荐、评审、认定等基本条件和程序,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执行。

(二)材料填报要求

2023年度政工专业职务资格继续使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评审。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单位、个人统一登录入口:http://my.gxrczc.com/Login

1.个人申报。

1)申报人按本通知要求,在申报系统设定的期限内填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前需自行对学历、资历、专业职务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材料进行检查核实,并作出承诺。经查如发现有抄袭、剽窃、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论文代写代发、虚假刊发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2)申报前需完成规定的2023年度公需科目学习考试任务,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ptce.gx12333.net/)进行学时登记2022年度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完成情况,作为推荐参评的重要参考条件。继续教育学习情况已实现数据共享的,无需个人提供证明材料。

3)学历、下一级专业职务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社保关系、继续教育等已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不再要求重复提供;未能通过系统数据共享获取的,需上传相关材料。

4申报人的个人照片应为小二寸的近期免冠证件照,并确保清晰;上传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应为取得下一级专业职务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以来取得的成果,并需按重要程度进行排列;上传论文等学术成果材料时,除提供所发表论文的封面、目录、正文外,还需提供论文所发表的刊物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登记情况截图,并同时提供所发表的论文收录在中国知网、维普、万方及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等数据库中收录情况的截图;获奖证书证明材料按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顺序排列,合作产生的奖项请标注出本人姓名。

5)工作经历和身份性质由各级企业政工职改办通过社保数据共享或向社保部门核实等方式核验。

2.辅助材料。特殊情形应提交相应辅助材料,需同一单位出具的证明应整合在一份材料中。对使用曾用名、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变动、关联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职称证书等)与填写身份证号不一致的,应提供户口簿本人信息页等相关证明材料。

3.企业审核时,录入基层企业考核推荐意见、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公示情况、企业审议小组审议推荐意见。

破格申报直接申报的范围及程序

1.破格申报人员和直接申报人员,应提供政工系列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评委会同意破格、直接申报的审批表及达到破格直接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

2.破格申报应符合政工系列破格条件要求。破格申报不等同于直接申报或越级晋升申报。破格申报纸质材料主要包括:《破格申报专业职务资格审批表》(附件2)、学历以及资历的证明材料、符合破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应由单位加盖与原件一致公章)。

3.直接申报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有关规定的条件和范围。直接申报纸质材料主要包括:《直接申报专业职务资格审批表》(附件3)、公务员登记表等可以证明公务员身份的材料、干部调动通知、企业劳动合同、对应的社保缴费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能证明符合直接申报条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应由单位加盖与原件一致公章,属自己辞职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的出编证明)。

4.破格申报、直接申报均应在2023年9月15日前经投集团职改办审批同意,并将审批结果载入系统。对于直接申报、破格申报的审批,各企业职改部门应从严掌握。

)申报人身份性质核验

工作经历和身份性质通过社保数据共享或向社保部门核实等方式核验。民营企业申报人员原则上应有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由各级企业政工专业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所在职改办核实。审查中发现申报人填写工作经历与社保缴费记录不符等情况,经核实为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各级企业政工专业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所在职改办不予接收材料,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第四十九条规定查处。

四、审核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企业审核推荐

1.严格落实审核责任。用人企业要切实履行好推荐申报主体责任,加大对申报人员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力度,明确审核责任人,签署承诺书,落实审核责任。对推荐至评委会的申报材料,经审核发现存在问题的比例达到或超过本单位申报总数10%的,由推荐企业作出说明;达到或超过20%的,由推荐企业作出说明并报送书面整改方案,评委会组建企业视问题情形和程度予以通报或暂停该推荐企业次年推荐申报权限。

2.规范审核推荐程序。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第二十条规定的审核审议、单位内部公示、单位推荐等程序及要求进行审核推荐。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专业职务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等材料,由审核推荐企业审核原件并核实真实性后,在申报系统据实填写审核结果。属于档案托管的,所在企业和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所掌握申报材料情况,分别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并承担相应责任。

3.各企业应对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情况、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如果申报人申报情况及申报材料发生变更的,各企业应对变更情况补充公示。公示和补充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各企业应按规定组织审议并出具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对申报人在“思想品德、工作成绩、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给予评价。申报人不符合申报条件、审议推荐小组出具不同意推荐意见或有其他不宜推荐情形的,各单位不得推荐。

(二)主管部门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要按权限对单位审核推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审核和纠错,加强对单位的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真实性和填报材料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并承担审核责任。

(三)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

评委会组建单位负责审核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履职情况,重点审核推荐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推荐对象基本条件等,严禁将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整、推荐对象基本条件不符合、单位推荐意见不明确或不予推荐等申报材料报送评委会评审。经审核,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评审时间安排

根据自治区企业政工职改办的工作部署,结合北投集团职称评审工作实际,2023初级、中级政工专业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时间安排为:

(一)202389月为个人准备材料和各单位收集、审核、公示、审议、报送材料阶段。

(二)202392517:00投集团职改办接收材料截止时间,请各单位务必将评审材料按照申报系统设定的时间节点和程序报送至北投集团职改办,逾期不予受理。

(三2023年10月为汇总、审核材料阶段。审核发现需要修改、补充材料的,集团公司职改办在系统退回申报人,申报人按审核意见修改、补充后再次提交,修改后须在系统接收补充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前完成逐级报送,逾期未成功推荐至北投集团职改办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2023年10月下旬和11月为评审、审核、二次公示和报批阶段。评审结果的二次公示将在北投集团网站通知公告发布。

(网址:https://www.bgigc.com/news/list-12.html)

、收费标准

(一)2023年评审费仍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文件(桂价费〔2006〕359号)规定收取,即政工师评审费230元/人,助理政工师评审费150元/人。

(二)收费方式:材料审核通过后,在申报系统进行网络缴费。

(三)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本年度申报。

七、落实有关文件要求

落实决策咨询类信息激励机制。根据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决策咨询类信息折算论文情况,以自治区党委信息综合值班室或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出具的采用告知单为依据,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证明不予认可。已将决策咨询类信息纳入评审条件的相关系列(行业),可按评审条件规定执行。

申报企业政工系列专业职务资格时,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单篇获党中央、国务院信息刊物采用的视为国家权威期刊报刊1篇,其中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的视为国家权威期刊报刊2篇;获党中央、国务院信息刊物综合采用的视为国家权威期刊报刊0.5篇,其中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的视为国家权威期刊报刊1篇。个人撰写的决策咨询类信息,单篇获自治区党委、政府信息刊物采用的视为核心期刊1篇,其中获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的视为核心期刊2篇,获自治区党委、政府其他领导批示的视为核心期刊1.5篇;获自治区党委、政府信息刊物综合采用的视为公开发表论文1篇,其中获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的视为核心期刊1篇,获自治区党委、政府其他领导批示的视为核心期刊0.5篇。同一篇决策咨询类信息被不同类别信息刊物采用,以及信息采用后获得领导同志批示的,按最高标准计,不累计。以上规定的决策咨询类信息不含部门信息刊物或专项工作信息。

八、纪律要求

(一)加强对企业政工专业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诚信管理。企业政工专业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大、敏感度高,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各级企业政工专业职务资格评委会要规范评审程序和严肃评审纪律,加强双向激励,建立健全倒查追责机制,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肃评审工作纪律。申报人、申报人所在企业或推荐企业、评审专家及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第八章有关规定处理。

(三)加强对企业政工专业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企业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自治区企业政工职改办举报,举报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于虚假告发、恶意信访、意图陷害他人,经核实认定为诬告陷害行为的,按诬告陷害行为人身份和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一定要填写单位全称,必须正确填写单位性质。

(二)有关证书(件)应为原件扫描,扫描时须摆放正直。

(三)各企业要严格审核验证相关证书、论文以及其他成果证明材料的原件,并签署“双承诺书”。

(四)原则上申报材料上报至评委会评审后不允许补充材料。

、其事宜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人员申报政工中、初级专业职务资格参照执行,应报经所在区直主管单位职改部门审核后,再报送至北投集团职改办。以上未尽事宜,参照自治区职改办或自治区企业政工职改办的政策或要求执行。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改办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中泰路11号北部湾大厦8楼805室。联系人及电话:邱吴0771-8095766。      

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771-5505013。

 

附件:1.中直驻桂或外省单位属地评审模板

     2.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3.直接申报专业职务资格审批表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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